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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210118
  • 文  号: 穗交运规字〔2021〕10号
  • 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 失效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华南快速路华南大桥禁行核定载质量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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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交运规字〔2021〕10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华南快速路华南大桥禁行核定载质量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的通告

 

  因华南快速路华南大桥主墩墩柱加固维修需要,为确保华南大桥的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华南大桥主墩墩柱加固维修期间,对华南快速路一期(岑村立交至土华立交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15吨及以上的货车、牵引车或总质量为30吨及以上的其他车型)通行华南快速路一期(岑村立交至土华立交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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