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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40112
  • 文  号: 穗教发〔2014〕65号
  • 实施日期: 2014年08月06日
  • 失效日期: 2019年08月0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教育局
  • 文件状态: 失效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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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发〔2014〕65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广州市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业经市教育局办公会审定、市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承办处室: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电话:22083688)

 

 

 

穗教发〔2014〕65

广州市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的精神,科学规范我市中小学(含中职,下同)班主任管理工作,提高班主任专业水平,逐步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专业能力强、结构合理的班主任队伍,结合我市班主任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是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班级工作的组织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骨干,是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二)明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任务。中小学班主任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三)中小学班主任肩负着育人的重要职责。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包括学生思想、心理、学习、家庭、生活等状况;关注学生的成长经历;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2.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发展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发展规划,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引导学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并形成有特色的班级文化。

3.组织和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5.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生活指导员等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6.高中和中职学校班主任对学生开展生涯规划和职业指导教育。

二、完善班主任的选聘制度,促进班主任工作质量提升

(一)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至少1名班主任,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配备副班主任。班主任的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二)中小学班主任应由学校从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并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培训的教师中选任。初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少于3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

三、建立班主任专业培养体系,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建立新入职班主任、骨干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名班主任工作室等不同层次的班主任培养培训体系,并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学校应健全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制度,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研讨,每学期安排不少于2天的班主任集中学习培训,采取班主任工作坊、新老帮带等多种方式,促进班主任的专业成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每年师资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班主任的专业培训。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定期举办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班主任专业成长论坛、名班主任系列讲座、班主任专业论文比赛等活动,出版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理论及活动汇编等资料,建立中小学班主任专业网站和加强班主任心理咨询服务,促进班主任的专业成长。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所属的教(科)研部门中设立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班主任教研员”岗位,统筹和规划班主任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规划、班级管理、班级活动、家校沟通等工作,并建立班主任工作研训制度,促进班主任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支持和鼓励班主任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班主任研究工作提供经费和相关条件,促进班主任工作相关成果的转化。

(五)建立市、区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班主任工作年会等活动,促进班主任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机制的建立。

(六)建立班主任队伍调研制度,定期对班主任工作状况开展调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工作状况作为每年德育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七)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探索开展班主任工作机制创新,实现全员育人,提升班主任培养水平。

四、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健全班主任工作奖惩制度

(一)合理核定班主任基本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计算和减免班主任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学校应合理安排好班主任的工作,保证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时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切实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班主任岗位津贴每月不少于300元,学校要确保落实到位,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建立择优分配机制和逐年增长机制。不担任班主任则不享受班主任津贴。设立副班主任的学校,其工作待遇由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和发放。

(三)学校应建立和健全班主任工作档案,规范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四)健全班主任工作奖惩制度。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对于不适宜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应免去其班主任职务,同时取消其相关待遇。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与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等挂钩。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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