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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210048
  • 文  号: 穗民规字〔2021〕3号
  • 实施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 失效日期: 长期有效
  • 发布机关: 广州市民政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3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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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民规字〔2021〕3号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3号)的通知


各区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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