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听全文
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06086
  • 文  号: 穗卫[2006]43号
  • 实施日期: 2006年09月25日
  • 失效日期: 2011年09月2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状态: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 分享到
  • -
穗卫〔2006〕43号

 穗卫200643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规范并加强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适应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精神,结合广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处联系(联系人:尹丽婷,联系电话:81082382)。

 

 

附件:1.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2.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

 

 

广州市卫计委

20069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解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