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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30163
  • 文  号: 穗建〔2013〕7号
  • 实施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 失效日期: 2015年10月10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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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2013〕7号

穗建〔2013〕7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线路起于万胜围,终于广州塔,全长约7.7km,设11座车站,在磨碟沙公园内设置停车场一处。新建车站及停车场分别暂定名为万胜围、琶洲塔、水博苑、会展东、会展中心、会展西、华南大桥、啤酒博物馆、猎德大桥、艺苑东路、广州塔和磨碟沙停车场,其中广州塔站为与三号线、APM线的换乘站,万胜围站为与八号线的换乘站,计划2014年建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用地批准文件等相关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海珠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海珠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是服务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沿线及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市民应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及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10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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