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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20129
  • 文  号: 穗建〔2012〕17号
  • 实施日期: 2012年09月27日
  • 失效日期: 2015年09月26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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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0千伏云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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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2012〕17号

穗建〔2012〕17

关于110千伏云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110千伏云平输变电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广州中新知识城区域提供用电,是知识城北起步区内项目供电的主要电源点。对优化萝岗区电网结构、增加电网运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线路工程共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一回出线T接110千伏汉田-九佛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13.58千米,第二部分一回T110千伏汉田-凤尾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8.79千米,第三部分调整升高改造500千伏蓄北线,新建500千伏单回线路约1.5千米。工程途径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马沥村、白土村、梅田村和萝岗区九龙镇凤尾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白云区、萝岗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和补偿、施工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住建委

            2012年9月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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