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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60043
  • 文  号: 穗建〔2016〕4号
  • 实施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 失效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楚庭(穗西)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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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2016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500千伏

楚庭(穗西)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500千伏楚庭(穗西)输变电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满足番禺区西北部、荔湾区中南部、海珠区西部和越秀区西南部用电需求,对优化广州西南部电网网架,提高电网抗风险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促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该工程站址用地涉及番禺区洛浦街、石壁街、南村镇;该工程相关配套电力隧道工程途经番禺区石基镇、南村镇、钟村镇、洛浦街、大石街。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本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番禺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补偿、施工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 年6月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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