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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20050
  • 文  号: 穗建〔2012〕7号
  • 实施日期: 2012年04月26日
  • 失效日期: 2016年04月2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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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五线一期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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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2012〕7号

穗建〔2012〕7

关于白云五线一期工程建设的通告

白云五线一期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东西走向,西接陈太路,东接新广从路。道路宽60米,全长1.2公里,双向8车道。计划于2013年12月建成通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沿线白云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白云区政府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以及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4月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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