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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230039
  • 文  号: 穗建规字〔2023〕6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 失效日期: 2028年04月04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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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规字〔2023〕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免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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