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办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市社区为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为老服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
(一)充分认识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意义。目前我市
(二)明确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依靠街道、社区力量,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街道社区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有健全的机构,有稳定的队伍,有完善的活动设施,有丰富的服务项目,有经常的社会活动,有科学的考评机制,重点确保贫困、高龄、鳏寡孤独、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老年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物质生活、文体活动、医疗保健等切实得到保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为老服务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制定为老服务政策和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促进为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为老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二)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老龄委负责组织制定全市老龄工作发展战略、政策和为老服务工作规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民政部门负责健全服务网络,落实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困难老年人社会扶助,提供福利性、公益性养老服务,确保老年人生活得到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街道(镇)、社区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障工作,为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资格年审、医疗保险等手续提供方便。组织部门负责指导街道(镇)和社区的党建工作,加强对老年人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老年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推动开展
(三)加强区、街道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是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老年人的人事档案、养老金发放、生存状况跟踪了解、养老金资格认证、丧葬抚恤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街道社区
(四)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鼓励建立为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社区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类组织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开展社区帮扶互助工作,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有序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商业饮食、社区居民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服务性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情况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发挥市总工会职工济难基金会及其他涉老基金会的积极作用,救助因患病、意外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通过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社区老同志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科技教育,发挥他们的余热,实现老有所为。
三、转变思路,拓展服务内容
(一)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007年继续抓好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
(二)充分发挥各种为老服务设施、场所的作用。街道和社区两级
(三)建立和推广“平安钟
(四)加强老年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切实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老年人联系卡,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医疗卫生宣传活动,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诊疗建议。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的老年人减免有关费用。街道社区卫生中心(站)应组织医护人员为本辖区范围内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并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
(五)深入开展义工服务活动。街道义工协会和社区义工工作站要加强义工队伍的建设管理,广泛组织义工活动,积极动员党团员、公务员和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的居民参加义工队伍,在社区广泛开展以敬老包户、帮困助老为重点的义工服务,并完善义工活动的工作机制和财政经费补助机制。
(六)开展老年人自助和互助活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身体健康、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年人参加社区老年人协会和义工协会,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开展为老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老年人的自我教育和邻里互助服务。鼓励社区低保人员参加社区为老公益服务活动。
(一)健全老年人保险金发放管理机制。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帮助死亡老年人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二)实行老年人属地化管理。市、区要建立人户分离登记制度,及时掌握老年人居住地变动情况。允许移交社区管理的老年人在不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凭住房证明选择为其提供老年人管理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三)规范老年人档案管理。加强老年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区要逐步实现老年人档案由区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利用。由区、县级市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和社区可先建立这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库。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为老服务工作
(一)多渠道筹集经费。将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加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年人社区服务工作的投入。市、区两级财政对财政状况较困难的区、街(镇)、居委会,在转移支付上给予适当支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府〔
(二)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投入。随经济社会及老年人事业的发展,逐步加大政府投入。
(三)解决“星光老年之家
(四)落实“平安钟
2007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