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听全文
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11995001
  • 文  号: 穗府办〔1995〕14号
  • 实施日期: 1995年03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16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件状态:

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 分享到
  • -

穗府办〔1995〕14号

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3月3日(星期五)和3月10日(星期三)是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也是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拉萨、东乡、保安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同意每年给予上述少数民族的干部、职工在两个传统节假日各放1天假,在节日期间,却因生产、工作关系不能离开岗位的,由单位作出妥善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5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解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