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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投22亿为“村改居”减负
听全文 2015-01-2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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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下午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决“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部分经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今明两年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22.66亿元,对138个“村改居”社区的治安、保洁、居委会建设等进行补助,减轻村集体负担,实现“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

现状:“村改居”负担较重

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介绍,在“村改居”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为此,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村改居”改制后集体物业产权变更登记工作指引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服务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陈浩钿表示。据悉,2013年全市有138个“村改居”经济联社,每个经济联社每年平均负担管理经费约600万元,个别社区超1000万元,而且开支有逐年递增之势。

补助方式:市区按不同比例分担

据介绍,《方案》的实施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6年连续2年,作为一项过渡措施,广州市财政对“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环卫保洁和社区居委会建设3项费用进行补助,逐步减轻“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经广州市综治办、市城管委和市民政局会同相关各区摸查测算,预计广州市区两级财政2年共需投入经费为22.66亿元。

陈浩钿介绍,《方案》负担的费用包括“村改居”社区治安所需治安联防人员费用、“村改居”社区清扫保洁费及“村改居”社区新增社区居委会建设费用和新增人员费用。具体测算是:联防队员,按联防面积和管理片区的人口来计算需要配多少联防人员,基础标准是按城市辅警月工资3683元来推算;保洁费用,按保洁面积和保洁标准来计算,不同区域保洁标准不同,推算出总的费用需求;社区居委会建设,每个社区办公面积200平方米,2000户设一个社区居委会,300户左右配一个社区工作人员。这样,每年总的费用是11亿多元。

对“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所需治安联防人员费用、清扫保洁费,市、区按3∶7比例分担。对“村改居”社区新增社区居委会建设和新增人员费用,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4个区,市、区按5:5比例分担;天河、黄埔两个区,市、区按4:6比例分担;萝岗区由区全额负担。

未来: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为何仅选取治安、保洁、居委会等3个方面进行补贴?教育、医保等领域怎么办?对此,陈浩钿解释说,梳理发现村集体的支出主要有治安、保洁、绿化、教育等7个领域,自2002年广州市开始实施“村改居”开始,教育等4个方面的设施基本由所在区里统筹负担了,还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水、电、气改造等,也有相应的落实方案,唯独治安费用、保洁费用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场地和新增人员费用,需要费用多解决途径少。

通过该《方案》,逐步实现“村改居”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教育、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基本健全,改变目前“村改居”社区发展落后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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