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广州将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司法人制模式设立广州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即市财政通过每年注资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5亿元,三年共15亿元,专门用于发起设立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
母基金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其管理运营按《国资法》依法明晰责权利,但须建立董事会加独立董事制度的决策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子基金必须全部投资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制造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重点投资于《中国制造2025》要求的重点领域;吸收社会资本比例应在3倍以上;3年内累计股权投资总额应超过其资本总额,从而确保在三年内有总规模为60亿元以上的广州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