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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
听全文 2016-11-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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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经14届22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称《城市更新总规》),近日将正式发布实施。

  本次《城市更新总规》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综合提升,公众参与、利益共享,历史传承、产业导入”的基本原则,注重城市更新带来的长远利益、综合效益、社会效益,强调战略性、计划性,将“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有机结合,提出城市更新从单一目标向多元目标、从政府主导向“市场、政府与公众的多方互补互动”、从“单个项目、分类推进”向“系统引导、成片策划、差异化推进”、从单一拆除重建向综合运用多种改造方式(全面改造、微改造)的四大思路转变。

  在发展规划上,《城市更新总规》提出了三个“一”的城市更新中长期战略构想,即明确一条主线——以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线;制定一套目标——包含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多方面的更新目标;设计一套制度——建立“法规体系+行政体系+运作体系”的常规制度。

  在行动计划上,《城市更新总规》提出了到2020年的城市更新总体目标:基本建立政策稳定、流程规范、体系完整的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实现城市更新内涵不断丰富,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在此基础上,从组织、空间、模式、行动方面提出了四大更新策略。其中,组织方面强调“全市统筹,区为主体,以镇街为基本单位,多元参与”,更加重视区、镇(街)、居民(村民)的作用;空间方面强调“系统引导,成片策划,分区推进”,“城市战略系统”引导的重点发展地区主要以成片连片实施城市更新,“城市服务系统”引导的散点空间以微改造方式为主实施城市更新;模式方面重视全面改造和微改造方式的综合运用;行动方面强调“计划总控,有序推进”,通过总体规划、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等统筹项目分期、分步推进。《城市更新总规》明确了城市更新实施规模,计划到2020年,实施完成城市更新42-50平方公里。

  在具体实施上,《城市更新总规》提出了功能和强度方面的管控要求和指引,对城市产业升级、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自然生态保护、环境风险控制、配套服务设施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交通优化、城市风貌特色营造等方面内容也提出了原则、目标与策略。

  下一步,广州城市更新工作将按照《城市更新总规》,研究制定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完善城市更新的各项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并通过持续系统地实施城市更新,引导全市重点发展地区和更新需求迫切地区的城市更新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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