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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医疗器械活动要提前报备
听全文 2016-01-12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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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旅游、讲座等形式,向老年人推销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行为,今后将被严格监管。根据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规定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等的,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药监部门报告活动时间、地点等情况。

《办法》共6章,43条,包括总则、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介绍说,《办法》规定以讲座、现场体验等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或者预期目的等方面与医疗器械相同、相近的产品的,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药监部门报告活动时间、地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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