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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划定7大供水通道10大排水通道
听全文 2016-05-0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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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 关停涉重金属的排污口

  3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供排水通道优化设置方案》,拟划分流溪河(水库大坝-李溪坝)、增江等7条河流(段)为广州市辖区内的供水通道;珠江前航道、后航道等10条河流(段)为广州市辖区内的排水通道。据悉,本次供排水通道方案的制定,将对广州市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改善、推进河涌生态修复以及加快污水处理等起到引导和促进作用。

  排水通道严控污染物总量

  据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专家介绍,供水通道是指满足城乡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用以指导取水口布设,作为保护供水水源的依据。排水通道是指接纳生活、生产污废水比较集中,且对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水域,用以指导排污口设置和作为重大项目规划布局的主要依据。

  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口,其余现有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汇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排水通道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源达标排放,确保水质达到功能目标要求;缓冲区应严格限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水质达到功能目标要求。

  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力度

  方案拟划分流溪河(水库大坝-李溪坝)、增江等7条河流(段)为广州市辖区内的供水通道;拟划分前航道、后航道等10条河流(段)为广州市辖区内的排水通道;拟划分流溪河李溪至鸦岗段、白坭河等11条河流(段)为缓冲区,缓冲区内禁止新、扩建排污口。

  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强化水污染防治能力,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各供排水通道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饮用水源高标准稳定达标。充分考虑供排水通道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区域和规模,合理利用环境容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切实控制水污染项目的建设,指导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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