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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推动全市安全生产迈上新台阶
听全文 2016-09-20 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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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14届2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2014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穗府办〔2014〕56号),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列为市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并明确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编制工作。

  二、规划制定意义

  (一)保障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十三五”期间是我市践行“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时期。因此,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利于保障新常态下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

  (二)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明显好转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仍然较大,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7683起、死亡4806人,每年较大安全事故起数分别达到省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的100%、120%、140%、77.78%、87.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1%以上,建筑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生产经营企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7%以上。事故多发不仅给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我市未来五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整体部署,有利于推动全市安全生产迈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我市人口超过1600万,人流、物流密集,辖有700余个专业批发市场、304个城中村,各种经济类型企业迅速增长,生产性和劳动性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危害问题大量增加,城市安全管理形势日益复杂,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日趋艰巨,安全生产工作面广量大、安全生产基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欠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属地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职能,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规划主要内容

  参照国家、省的规划框架内容,《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安全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期间取得的进展,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夯实职业卫生防治基础、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等九项主要任务;第四部分是重点工程,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等6大项、20小项重点工程;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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