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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者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听全文 2016-09-2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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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明确了“两个为主”(即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据悉,凡持有在广州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可向所在区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据悉,2010年以来,广州及各区先后出台了当地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意见或实施细则,此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了加快实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广州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广州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两个为主”(即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提出了要求;目标任务部分,明确了解决随迁子入学未来4年须达成的目标,入学条件明确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保障统筹学位和积分入学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操作由各区根据情况各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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