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社工的购买服务经费为10万/年
19日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20∶1的比例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专业社工,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方案提出,广州市、区司法社工项目的经费按照服务对象与社工20∶1的比例确定(其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以及其他专业要求较高的项目可按15∶1的比例确定),每名社工的购买服务经费按每年10万元确定。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7月,广州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2012年8月底,全市12个区(县级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600多人,在册3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