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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领域可设政府投资基金
听全文 2017-05-1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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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五大领域可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明确要求基金运作去行政化,业务主管部门不得直接确定具体投资项目。

广州财政投入

政府基金规模超百亿元

据悉,政府投资基金是指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近年来,各部门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基金,到目前为止市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超过百亿元。

业务主管部门

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

《管理办法》要求,基金运作坚持去行政化,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基金组建、投资目录及方向确定、监管评价等,不干预基金管理公司日常经营和决策业务,不直接确定具体投资项目。

《管理办法》结合广州产业发展实际,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可在以下领域设立:(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支持创新创业。(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五)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同时,明确了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节或暂不适宜市场化运作、以少数特定项目为支持对象等不适合基金管理模式的一般事项不得设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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