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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常务会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名义举办且不使用财政资金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报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计划提前申报制度,未列入目录的不得举办,而且此类展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一些以市政府名义举办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由于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较大的法律和行政风险隐患。因此,《通知》从四方面入手加强规范和管理:一是,明确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计划提前申报制度,计划由经办部门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会展计划目录的不得举办。二是,规定此类会展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一律不得进行担保、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但经办部门要对会展安全负责,消除会展安全隐患。三是,明确经办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程序公开竞争选择承办单位,并将会展举办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四是,经办部门对会展按照协议进行监督,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按协议进行接管,防止出现不良社会反应。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政府部门不会从参与的会展中获利,“举一个例子,经贸委组织的广州国际设计周,13年来都是挂名市政府主办,但是具体运营是由一个企业进行,不使用财政资金。在运营的过程中,它有盈利的话,政府不会分公司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