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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游船将“评星”
听全文 2014-11-18 10:35:2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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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称为完善管理非大洗牌  

“评星”与收费是否挂钩暂未明确

  广州将对珠江游船实行星级评定制度。《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办法》,广州将对珠江游市场进行规范,避免因运力过剩产生恶性竞争。但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强调,此举是为完善管理而非“大洗牌”,对“评星”与收费是否挂钩则没有规定。

  吴明场指出,《办法》规定,珠江游船舶未按照公布的航线、时间、班次航行,或者缩短航线、航行时间、减少景点的,可由水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旅游者在乘船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予以明确,如不得进入驾驶室、机舱等部位、不得携带猫、狗等动物等。

  据悉,珠江游船的星级评定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照相关标准,由经营者直接向相关部门申请评定。珠江游览船星级有效期为五年,凡获得星级标志的游览船,均应自觉自愿接受广州市游览船星级评定机构的各种检查和暗访。其服务水平下降,不能符合基本标准或相应等级要求的,广州市游览船星级评定机构应对相关游览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予以降低或撤销星级处理;游览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予以撤销星级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被降低或撤销星级的游览船,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清星级评定。

  对于珠江游的运力,吴明场说,短期内不会投放运力。下一步港务局将会同旅游局制定细化量化标准。至于运力招标,是针对新增的运力,因此并不会造成原有市场“大洗牌”。他同时强调,对于星际评定是否与价格挂钩,在文稿中并未确定相关制度。

  不少市民非常关心珠江游加强规范管理后是否会触动票价,对此,广州港务局副局长徐红雨表示,“票价未必越来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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