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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事项精简89%
听全文 2014-11-24 09:27:15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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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除了13个事项仍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从事其他许可审批经营活动的,一律实行“先照后证”。24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介绍,新通过的两个目录是在去年广州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修订而成。新修订的《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的目录一致,仅保留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共航空运输等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事其他许可审批经营活动的,一律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89%。

  此外,新修订的《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国务院和广东省目录所列112项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情况,增加了“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2个事项,共114项。

  张建华解释,增加上述2个事项原因在于,去年广州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期间,广州将“营利性养老机构”事项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事项列入了前置改后置审批目录,但今年广东省未将二者列入省的前置改后置审批目录。

  此次修订,广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实际,仍将该项列入《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结合广州实际,仍将该事项列入《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针对后者,“如果放开,担心城市垃圾的清运和管理会出问题。”张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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