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退役军人字〔2025〕3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以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植地庄抗日战斗烈士纪念碑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植地庄抗日战斗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祥和永久陵园内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土地面积10780.61平方米,以碑外缘起向南延伸50米,向东延伸33.90米,向西延伸50米;以碑文外缘起向北延伸50米,向东延伸32.44米,向西延伸50米。具体范围参照坐标。
保护范围图: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