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请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配合发动辖内企业开展入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企业须符合《通知》中关于“支持范围”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对于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2-1。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由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科(地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
(二)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获得过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的,不纳入此次申报(设备奖励方式);项目获得过技术改造资金以外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不纳入此次申报(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方式)。已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
(四)设备奖励方式:支持在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技改金融政策。
(五)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支持在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六)申报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须按照《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详见附件2-2)的要求准备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并将完工评价材料与申报材料同步提交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科(地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
(七)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6日
(二)申报流程。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线上提交: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申报系统于2024年4月15日10:00开放申报,2024年4月30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2024年4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2024年5月6日18: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3.纸件提交:项目单位在市申报系统上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2024年5月6日前盖章报送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科(地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黄耀熙,联系方式:8073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