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为减少大量过境货车对海鸥岛造成的影响,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货车交通管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通告》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
《通告》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货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限制货车车型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明确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三)海鸥公路全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通过采用电子警察抓拍,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3分,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