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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 2018-05-11
  • 来源: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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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发动白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请区内高企于5月14日前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评价系统注册填报(https://tsme.chinatorch.gov.cn/techBased/showLoginPage.do),本次评价工作实行网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在汇算清缴期每年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优惠政策。请未填写的企业按时填报,名单详见附件2(产值超2亿元的企业除外),不是高企但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附件:1.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2.白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名单


广州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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