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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办法》的解读

  • 2019-11-26
  •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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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止文件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市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穗办〔2013〕11号)规定,区一级政府不能擅自开展评比表彰项目。为减少区级表彰奖励,不再设立区标准创新贡献奖,改为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标准化活动。

二、废止文件的法律政策依据

1.《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69号)。

2.《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市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穗办〔2013〕11号)。

3.《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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