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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残百岁老父怒诉亲儿 广州法援上门助力维权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市司法局

每天早晨,现年百岁的陈伯一醒来,在护理员的帮助下洗漱干净后,便静静地坐在轮椅上,等待他的“私伙”早餐。此时,陈伯67岁的大儿子陈某甲正骑着电动车火急火燎地赶往老父所住的养老院。

大约7点半,陈某甲将自制或购买的饺子、鸡蛋和牛奶等营养丰富、热气腾腾的早餐捧到陈伯面前,看到已经百岁的老父亲开心地吃完一顿早餐,陈某甲心满意足。即使当天清晨风雨交加、电闪雷明、天寒地冻,也不阻孝子省吃俭用为父亲送早餐的热情。这是住进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2年的陈伯,最让人羡慕之处。

但百岁的陈伯还有一个心愿——希望百年后能回到祖屋,为了这个心愿,这位老父亲愤然与自己的小儿子对薄公堂。

是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焦点

陈伯育有四个儿女,其中老二、老三为儿子;名下有四处房产,均位于越秀区。父子之所以对簿公堂,为的正是老父名下的四套房产。房产虽然在陈伯的名下,但实际上,四本房产证以及陈伯的养老金发放银行卡、存款存折等均不在老人手中,多年来一直由小儿子陈某乙管理。

老人年事已高,房产证、银行卡等重要财物交托小儿子保管,本也无可厚非,为何会引发父子嫌隙,甚至对薄公堂?陈某甲是陈伯的诉讼代理人,一审中,陈伯作为原告控诉陈某乙趁其因伤残暂住陈某甲家中时,未经授权清理了他存放在老屋的房产证、银行卡等财物,至今未报告相关财物的开支明细情况,2017年曾发出家书要求交还财物却毫无回音。无奈之下,百岁的老父向陈某乙提起了诉讼。

越秀区人民法院庭审中,陈某乙对诉讼是否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陈伯已经百岁高龄,意识神志不清。此外,他辩称,父子两人感情深厚,他常年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上述财物均是父亲意识清醒时托付保管。

最后,越秀区人民法院亦以陈伯因年事已高,认知能力存在缺陷,其本人无法清晰作出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亦非其法定监护人,无法证实本案诉讼是其本人的真实意识表示为由,裁定驳回陈伯的起诉。

陈伯无奈上诉求助  法援上门助力维权

“父亲虽然年事高,但思维仍然清晰,只是在陌生环境下不善表达。”对于一审如此裁定,陈某甲很不服气:“父亲的脑子可灵活了,打扑克牌还能靠自己打赢,养老院的社工都可以作证。”

陈某甲考虑到一审中,并未为父亲聘请律师,可能“因此吃亏”,于是在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焦虑不安深感无助,几经奔走后,经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指引求助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2月27日15:30分左右,陈某甲骑着电动车,耗时40多分钟,大汗淋漓地、有备而来地走进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服务大厅,受到当时正在该大厅案件受理窗口值班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接待工作人员邓志翔的热情接待。邓志翔一边倾听陈某甲陈述案情,一边为其详细解答,并安抚他要依法理性维权,向他宣讲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同时告知陈某甲,广州法律援助是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一分钱也不会收的,陈某甲渐渐平静下来。

百岁老人、时不我待,为能快速解决陈伯的事情,在得知申请人陈伯属于肢残二级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行动不便,无法前来申请时,邓志翔经请示处领导同意后,为陈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与陈某甲约定次日上午上门服务。陈某甲对邓志翔同志的热情接待和耐心解答表示很满意,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开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

2月28日一大早,依照和受援人的约定,邓志翔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的热心公益、成功办理过同类案件的广东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桂红一同赶到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上门为陈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您是不是想把你房产证从小儿子那里要回自己保管?”“您是不是想要把房子恢复原状?”“您是不是要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您的案件?”“您是不是要委托您的小儿子陈某管理您的房子……”在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颐养区十一楼活动区会面现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首先对陈伯的完全行为能力进行了确认。虽然陈伯因年事已高不擅表述,但对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的多个既有正面也有反面的问题均能清楚回答“是”或“不是,”来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鉴于陈伯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邓志翔现场受理了陈伯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告知了本案取证存在的困难及可能的诉讼风险。陈伯亲笔签下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和《法律援助授权委托书》等文书,陈某甲认为这是唯一能要回房产证等财物的途径,希望法律援助律师尽力帮忙,并对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专业水准大为赞赏,连连感谢他们对长者的关爱。

随后,法律援助律师为与陈某甲分析案情,将尽快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办法官取得联系,约时间阅卷,为本案二审需要处理的相关事宜忙碌着。

走进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每个工作日都有来寻求帮助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有的由于生活极度贫困,加之遭遇一些重大生活变故或是不公正待遇,身心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创伤,有些群众甚至抱有极端的情绪和心态……虽然人来人往,工作很繁忙,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总是带着暖心的微笑,耐心倾听,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讨回公道和正义;

为一些语言行为偏执、情绪激动、无理诉求、心态失衡、有心理精神障碍问题的受援人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热情接待、介入疏导,从心理上提供一定的专业支持,帮助他们理顺心理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力争解开“心结”,停访息诉;对于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来申请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坚持派员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有的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请吃但自己却经常为那些生活困窘的来访者提供餐费和交通费;有的被当事人辱骂得掉眼泪,转过身却依然耐心解答的;有的背着残疾人上下楼梯的,等等。或许,这些事情看起来都微不足道,但却集中反映了广州法援人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作亲人的服务意识。一桩桩感人的好事,一件件动人的实事,饱含了广州法援人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爱,对困难群众的爱。

2018年,广州市共承办法援案件24185件,提供法律咨询43275人次,其中,共承办残疾人法援案件184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266人;承办老年人法援案件172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96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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