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按照规委会审议程序,2019年广州市投入运营3条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八号线凤凰新村至文化公园段、十一号线员村至天河公园段、二十一号线天河公园至镇龙西段)的控制保护区图则已编制完成,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联系单位及电话: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0-83194245
附件:
1. 轨道交通八号线(凤凰新村至文化公园)段保护区图则.jpg
2.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员村至天河公园)段、二十一号线(天河公园至镇龙西)段保护区图则.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