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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实施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市医保局

  为完善本市医疗救助体系,确保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稳步实施,进一步减轻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负担,结合目前“放管服”要求及“减证便民”工作,我市修订印发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7号),自2020年5月1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亮点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部门职能。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根据职能调整,相应增加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等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职能部门,不再将市人社局、卫健委列为联合发文单位。

  规范服务对象。一是规范表述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及范围;二是按照专项救助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戈谢病人认定和待遇;三是简化了对精神障碍患者是否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判断条件。

  强化减证便民。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了服务对象申请资料,删除了申请资料中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纸制复印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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