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3〕1号)的规定,经集体评估,共2家服务机构评估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来函方式(属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实名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机构事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9楼905室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机构事务部(邮编:510600)
附件:评估合格服务机构名单(2025.08)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评估合格服务机构名单
(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