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城市更新局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广州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引领,着力健全城市更新组织架构,不断加强政策创新,系统推进更新改造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明确目标责任。将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关于城市更新的工作要求梳理分解为六大系统工程:一是制定《关于持续实施系统城市更新工作纲要》,明确到2030年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城市更新社区步行网络工作方案和广州山脉、水脉、文脉、商脉连通工作方案,推进差异化、网络化、系统化的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三是制定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技术指引,系统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四是系统开展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与旧楼宇更新;五是系统实施差异化的旧村更新改造;六是系统完善城市更新管理体系。六项工程具体细化为21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和工作时限,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和经办人。
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摸查,基本掌握全市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将198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位于“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结合各区实际,在2016年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计划中安排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48个、用地面积10.5平方公里。选取仰忠社区、羊城同创汇、西村街、泮塘五约等项目开展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微改造模式。
编制并组织实施首个城市更新项目及资金年度计划。正式计划共58个项目、24.54平方公里。已完成改造3个、实施动工8个、完成审批19个、编制方案26个,项目计划实施率96%;已划拨资金2.61亿元,占比99%。
创新试点城市更新事权下放。选取26个重点项目作为试点,将城市更新审核审批等11项管理权限下放区政府。已制定改造方案项目25个,占比96.2%。
(二)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更加规范有序。
健全组织架构。划入的4个局属事业单位完成机构调整,承担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研究、批后实施、土地整备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保障城市更新各业务环节衔接紧凑、有序开展。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原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对城市更新重大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资金使用安排、片区策划方案及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的统筹协调。
完善城市更新制度设计。已印发执行《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等6个配套操作指引和技术标准文件。起草《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已列入市2018年立法预备计划、2019年人大审议项目。
(三)优化城市更新规划,推动项目审批实施。
统筹做好城市更新规划。结合城市产业发展、“三旧”用地空间管控、历史文化保护、公建配套改善,按照“分时、分区、分类”推进城市更新的策略,编制发布《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提出广州市城市更新“十三五”期间“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个转变”的总体思路,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策稳定、流程规范、体系完整的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的发展目标。
加快重点项目审核审批。批复7个项目的改造方案,包括白云区陈田村改造单元空港大道沿线江夏村局部改造方案和珠江啤酒磨碟沙大街地块等6宗旧厂更新改造方案。海珠区新市头村等更新改造方案已经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
协调推动区域重点更新项目。稳步推进民间金融街、万博城、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农博馆及周边综合整治等4个片区项目的更新改造。推进六大功能片区更新改造,同德围、金沙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部分设施已投入使用;广纸片区中,广州造纸厂、广州锌片厂、精细化工完成收储,南石路28号、南石路12号地块正推进收储;罗冲围、大坦沙、鱼珠旧城相关前期手续正抓紧办理。
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制定专项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有力保障城市更新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强资金监管,开展市级“三旧”改造专项资金自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财政拨付到区的“三旧”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阳光运作。
狠抓项目跟踪监管。选择社会化服务,对已批在建项目实施现场巡检。健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台帐,完善批后实施的项目信息库,掌握项目土地利用、拆建安置、土地出让、改造进展等情况,对项目实时动态管理,顺利完成省下达“三旧”改造年度考核任务。完善安置房管理工作台账,实现“一房一档”,初步实现对安置房的实时跟踪管理。
动态调整标图建库。按照“实事求是、分类分期、动态调整、有序推进”的原则,严格核查“三旧”用地标图建库范围,删减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三旧”用地。开展基础数据调查,以白云区棠涌片区、永泰陈田片区、番禺区石壁等3个片区为试点,已基本形成调查成果。
推进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和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审批。重新启动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工作,今年已有17宗经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积极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完成黄埔区红卫村旧村改造项目、天河区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转国有审批。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队伍建设。
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换届“三会一课”等制度。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学习计划,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辅导。制定局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与10个基层单位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承诺践诺”为着力点,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作为。严肃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和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支部和工会换届选举。着力规范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加大了系统内干部交流锻炼的力度,同时选拔了一批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强的干部。
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6个工作台帐,组织开展廉政(廉洁)风险排查,梳理主要风险点136个。成立局廉政风险智能防控系统建设专责工作组,建设纪检专网,研究制订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方案,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局领导讲党课等专题讲座10次,党员撰写讨论发言稿181篇。组织党纪政纪法纪学习500余人次,发放学习书籍2000余册。
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按制度规范开展工作。对我局牵头(配合)的20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会议费、接待费均大幅降低。办理建议提案32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100%。开通城市更新官方微信、微博,加强政民互动,微博发布信息288条,微信发布信息123条,阅读量6.4万次,关注人数3379人,在2016广州市直部门政务新媒体榜获评“进步号”。成立局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2018年黎安村精准帮扶规划,积极落实帮扶措施。我局负责的新一轮对口帮扶的两个村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城市更新政策宣传,举办6期城市更新业务培训,各区城市更新机构等约1500人次参训。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19条,回应网上咨询320宗,办复依申请公开案件7宗。完善信访制度,办理信访案件29宗。落实保密机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安全规范。完成30个已批“三旧”改造项目影像档案视频制作,办公系统录入文件100%自动归档管理。
二、2017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老旧社区更新改造和历史街区保护活化,补配套短板、增功能内涵、塑街区活力,系统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微改造精品项目,切实提升城市更新的综合效益和长远利益。
(一)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城市更新工作责任体系。
1.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城市更新立法,将城市更新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持续系统推进,提升我市城市更新整体工作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机制,做好城市更新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区政府作为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
3.推进事权下放。会同国土规划、住房建设等部门将与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实施相关的用地报批、工程建设等审批事项下放至区,并做好服务和监管。
(二)夯实城市更新基础,加强探索创新。
4.建立常态的基础数据调查制度。对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图斑覆盖的土地范围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建立城市更新土地、房屋、文化遗存、产业、市政及公建配套等大数据库。研究制订《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标准与调查(核查)工作指引》等技术规范,做好普查82.8平方公里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5.推动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工作。全面梳理上报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案件,制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工作计划,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梳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报批。
6.探索开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制定2017年度土地整备实施计划,以片区策划、重点项目以及已批旧厂房项目为重点,探索土地整备实施思路和具体开发方案。加大城市更新安置房筹建力度,探索异地安置,实现城市更新项目良性滚动实施,解决旧城、旧村房屋征收难的问题。
(三)多种模式并举,打造城市更新精品项目。
7.系统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开展老旧小区微改造试点,指导荔湾区制定相关方案和规划、用地、消防、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资金保障和工作监管,确保改善老旧社区的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推进越秀区仰忠社区、荔湾区泮塘五约等24个项目,探索形成有示范意义、可复制推广的微改造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造基础上总结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机制。
8.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制定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工作方案,以26片历史文化街区为研究对象,充分挖掘其现状资源与更新潜力,结合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上层次保护规划,处理好历史文化街区保育问题,提出广州历史文化街区分类活化的相关工作措施。
9.加强成片连片更新改造。围绕“三大枢纽”“黄金三角区”“重点功能区支点”建设,制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进“3个十公里”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西部、中部、东部3个1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加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推进30个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报审工作。
(四)拓宽融资渠道,搭建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平台。
10.拓宽融资渠道。协调市、区财政加大对老旧社区微改造的资金投入。多种形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探索组建广州城市更新基金,发挥市财政资金的龙头作用,撬动和吸引社会低成本资金参与城市更新。
11.引入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会同荔湾区政府试点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或现有国有独资公司,代表政府实施公益性项目的更新改造,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优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项目经营效益。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提效能。
12.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工作效能。坚持分层分类廉政教育,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城市更新工作氛围。深化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提升利用好“双微”平台,及时准确展示城市更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营造良好的城市更新舆论氛围。建立局系统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务督办,落实目标责任,提高全局重点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加强保密机要和档案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