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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2017-12-1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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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城市更新中心任务,推进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6次、局办公会议23次,聘请法律顾问、邀请专家教授等专业人士对行政决策风险进行充分评估,进一步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对城市更新7项事权进行梳理,拟定事权下放意见。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9项职权进行了更新调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城市更新政策。5月底向市法制部门报送《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项建议书、立项申报表、立项论证报告等材料,积极开展调研、协调及公众参与等法定起草程序,并按照要求提交了送审稿说明、送审注释稿及论证意见等材料。为配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实施,我局今年计划制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多个配套文件。严格履行制定程序。按计划推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健全城市更新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我局立法文件草案均经政策法规处进行初步审查,征求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公众座谈会后报送市法制办,并认真执行市纪委、市法制办相关通知要求,严格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布置,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城市更新动态和政策法规信息宣传,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窗口、来件来函、网上受理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时限,按质按量进行答复,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办理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10件,实现办结率、满意率、公开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改造项目,举办专家、两委员的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四)全面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召开法治宣传动员大会,为“七五”法治宣传工作定基定调。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坚持城市更新,法治先行。制定2017年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整理依法行政政策文件资料,汇编成局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并落实我局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培训班,参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全员轮训,参加习近平同志在广东的重要讲话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洁广州党员随身“微教育”学习。认真进行社会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局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橱窗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禁毒教育、保密教育和宪法宣传,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五)积极部署平安广州建设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严格按照“一把手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出台《市城市更新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工作措施到位。把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综治工作会议推进本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力开展。印发《2017年度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把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达到易于执行、易于管理的目的。2017年对全市在建城市更新项目进行了500余次巡查并发放安全宣传单,督促改造主体、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评先争优、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矛盾化解到位。在“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财富”全球论坛等重要活动前,开展矛盾问题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节假日24小时轮流值班,做到早安排、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认真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措施,推动“重点防护期”工作开展。

2017年的成绩令人欣喜,但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当前,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调研创新能力不足。行政立法系统性、前瞻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衔接不够紧密,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质、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和制度落实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立法工作的认识,切实将立法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长远性和基础性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废止等工作。把握好科学、民主、统筹、创新等立法工作原则,全面提升立法水平和质量。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按照《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和市政府法制机构相关要求,对与上位法、新法相抵触或过期的文件进行评估,按时启动修订、废止程序。

(二)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效力。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局党组依法决策和议事决策程序,健全我局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行政决策应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修改完善《市城市更新局合同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并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切实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完善一把手权力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逐步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制度体系,健全党内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力度。

(三)深入落实政务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我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财政预决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内容、重大事项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规范受理、依法答复和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时办理市民通过网站政务信箱、12345政府热线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事项。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记统计表。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局网站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好局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要求,转载相关栏目及内容,做好市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计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建立和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台帐和档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法和法制讲座,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无纸化系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培训考试,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工作人员招录考试机制。进行社会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橱窗、服务窗口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国家宪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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