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2015年12月动态调整后,全市纳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的图斑共计20619宗,总面积589.85平方公里。其中,旧城镇1249宗,面积61.29平方公里,占比10.39%;旧村庄10427宗,面积319.98平方公里,占比54.25%;旧厂房8943宗,面积208.58平方公里,占比35.36%。
扣除标注删减的地块后(主要对2020年前预计难以实施改造的地块进行了标注删减),剩余图斑共计11099宗,总面积360.78平方公里。其中,旧城镇548宗,面积27.66平方公里,占比7.66%;旧村庄4748宗,面积165.33平方公里,占比45.83%;旧厂房5803宗,面积167.79平方公里,占比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