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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 2017-06-05
  • 来源: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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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 备注
 广东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冼钢辉  ( 穗)质监罚字[2016]第12004号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2016.5.23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须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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