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75场)
主题: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75场)
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10:30
地点:广州市新闻中心
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小燚
邀请嘉宾: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陈斌,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炳升,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吴岳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广医附属脑科医院副院长、精神心理学专家何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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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75场)

  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10:30

  地点:广州市新闻中心

  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小燚: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今天是2021年6月8日,欢迎大家来到广州市新闻发布中心出席广州市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

  昨天,媒体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到广州防疫一线调研,要求采取进一步的防疫措施,尤其是强化科技力量支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到一线调研,并多次召开调度会议,部署采取果断、快速、精准措施、全力就地迅速扑灭疫情。也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新闻发布工作,尤其是广州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关注。

  今天,我们根据各位媒体朋友提醒,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邀请到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陈斌,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炳升,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吴岳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广医附属脑科医院副院长、精神心理学专家何红波一起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并与媒体交流。

  同时,我们稍后也线上连线了广州高考的总控中心,同时也连线了在一线为疫情防控工作艰苦努力的荔湾区和南沙区两位相关同志通报两个区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首先,有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介绍疫情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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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斌: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通报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情况。

  首先,通报病例情况。

  6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0例境内确诊病例,均为主动排查发现;其中核酸大排查发现3例,密接者排查发现7例。此外还有4例由原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昨天新增这10例境内感染者,9例在荔湾区白鹤洞街封闭区,1例在番禺区大石街,均与此前白鹤洞街感染者有关联。所以近期的感染病例都是和白鹤洞街感染关联,我们为了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更好地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对白鹤洞街相关人员转移到隔离酒店集中医学观察,目的就是为了尽早发现可疑病例,努力消除社区传播的风险。

  5月21日至6月7日24时,本轮疫情全市累计报告108例境内感染者,确诊病例98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目前,所有感染者均在市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第二,通报核酸大排查情况。

  5月26日启动核酸大排查以来,通过强化专家督导、统筹医疗资源、规范操作指引、优化技术保障等措施,不断提高核酸检测的速度和效率。截至6月7日24时,全市累计核酸采样2798.55万份,共发现阳性40人。

  其中,6月4日起,全市11个区陆续启动全员大排查以来,共发现阳性10人,3人在南沙区筛查中发现,7人在荔湾区重点人群、区域或场所排查中发现。

  今天是高考第二天,6月7日,我们对全市11个区共采集高考考场环境样本177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第三,近期到过重点场所或小区的市民要进行提醒。

  我们对在流调中掌握到的阳性病例所涉及到的重点场所和小区进行了梳理,并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和省市主流媒体上公布。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凡是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去过已公布的重点场所或小区的市民朋友,务必主动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同时立即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至少做到3天内检测2次。如有必要,请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第四,关于近期低风险区域居民就医注意事项。

  一、不适症状需高度重视。近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引起足够重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减少跨区域流动。

  二、非急诊先预约。目前我市各医院已全面实行门诊非急诊预约制,非发热患者请预先通过微信服务号“广州健康通”,或医院微信公众号、电话、官网等方式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来院就诊,避免人员聚集。如果是发热患者,则请第一时间到附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三、提前关注健康码。就诊前,预先关注自己的健康码情况。老人、儿童的健康码可由家属代为办理,就诊时可提前将健康码彩色打印,带至现场验证就诊,陪诊家属不超过1人。持黄码市民,请向社区主动报告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前往就近临时采样点(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黄码期间请您做好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四、全程防护做到位。途中及就医全程均需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请勿佩戴带阀门的口罩。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途中应尽量避免交谈。就诊过程中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设施和就诊结束后,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

  五、看病结束莫逗留。就诊结束后尽快返回,不在医院区域或人群密集场所逗留。

  再次提醒各位市民朋友,疫情期间,寻求医疗服务一定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每一项防控措施。

  最后,借此机会,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流行病学调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流调需要与患者及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询问患者患病前后的暴露和接触史、活动轨迹、就医情况等,寻找与传染源、传播途径有关的蛛丝马迹,为判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隔离措施、确定消毒范围等提供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有法定义务,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向流调人员提供真实、详细信息。

  不配合流调,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个人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罚款至拘留的治安处罚,而性质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还应依《刑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坚决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硬仗!

  今天,我的通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朱小燚:

  感谢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言人陈斌副主任把疫情最新情况进行了通报,尤其是整个核酸大排查的情况,最新的统计数据也和大家共享了。特别是作为整个卫健系统再次向市民呼吁提出的注意事项:不适症状需要重视、非急诊先预约、提前关注健康码、全程防护做到位、看病结束莫逗留。这几天大家看到全市不管大屏、小屏的各个移动端(宣传平台),包括短信推送,让每一位广州市民、生活在广州的朋友和来穗的朋友都可以感受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必须做到一个事项,昨天广州塔上亮了几个字:健康监测很重要、异常症状要上报。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把疫情防控最新的要求和倡议传递给千家万户。刚才陈斌副主任就相关法律法规用很短的时间,但是很精炼地给大家作了解读。今天看到整个新闻发布会的阵容大家就知道了,稍后都会有整个法律法规和执行的相关疫情情况通报。

  接下来,有请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炳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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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炳升: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迅速响应、全面动员,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大局。但是仍有个别人员不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不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配合采集样本,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疫情管理措施等行为,最终受到警方查处。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我们近期查处的6个典型案例。

  第一类,是依法查处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行为的案例:

  近日,新冠肺炎患者祝某家住番禺区,在5月25日的时候前往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其父母在3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祝某后因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先后于6月2日、4日前往医院就诊,但祝某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至6月6日祝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涉及医院、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需要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祝某的行为未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向当地村(居)委报到并接受“三人小组”健康管理措施;6月2日和6月4日因咳嗽、发烧等症状前往医院治疗时,未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类,是依法查处散布谣言行为的2个案例:

  案例1:越秀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的公众号于6月2日11时30分发布了一则“越秀矿泉瑶台片区2名染病人员带病逃脱”的涉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警方抓获了该公众号的实际控制人林某。目前,林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5月31日21时,冯某虚构事实,编造出其出租屋室友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信息发给其姐姐。由于冯某曾于5月24日在其姐姐的家中居住,此消息造成黄石街道等防疫部门紧急采取防控措施。经调查,冯某的室友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其行为引起群众恐慌,致使街道、公安机关和防疫部门出动大量人员、资源进行处理。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第三类,是依法查处不配合疫情检测行为的案例:

  6月6日下午,从化区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会同政府部门防疫“三人小组”,拟对城郊街新城西路某旅馆的住客肖某进行现场核酸检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肖某仍然拒绝开门配合,故民警向其宣读了《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1号)》等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后在准备检测时,肖某手持铁叉暴力攻击现场执法民警,被民警制服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肖某因涉嫌袭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四类,是依法查处擅自离开封控区行为的2个案例:

  案例1:按照5月29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要求,荔湾区海龙街属疫情防控区范围,区内所有人员以居家为主,停止非日常生活必须的一切活动,不得外出。5月31日,海龙街居民吉某到疫情防控执勤点,要求离开疫情防控区。现场执勤民警耐心向其解释,按照13号通告要求不能离开疫情防控区,请其回到住处,并多次劝阻和警告其不得冲卡。但吉某仍强行冲卡,殴打制止其冲卡的民警和辅警,造成民警和辅警受伤。目前,吉某因涉嫌袭警,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6月7日上午,荔湾区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内海南村有3名男子违反居家隔离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队鱼塘钓鱼,民警随即将3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梁某等3人均为该村村民,其行为违反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通告中“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的规定。目前,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阻断病毒传播,营造良好的抗疫氛围,遵守当前的疫情防控措施既是义务也是责任,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更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拒不执行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等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报完毕!

  朱小燚:

  感谢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炳升先生的通报。这段时间大家都非常关注广州的疫情防控和我们整个公检法司等系统的相关工作。刚才杨炳升副局长通报了几类:一类是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相关违法行为的案例;还有一类是散布谣言,不配合疫情检测相关行为的案例;另外一类是不服从管理,擅自离开封控区行为的案例。可以说教训都是非常沉痛的,我们个人的自由必须服从于整个大局的自由。也希望媒体朋友能够把这些案例广泛传播出去,使更多权威的信息继续发布出去。

  接下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吴岳德先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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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岳德: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结合广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我局切实加强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督,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保供企业监督抽检和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面,我通报一下近期市疫情的市场价格和食品质量监管的有关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6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以后,我局迅速反应,深入分析研判,部分区域可能出现粮油米面肉菜蛋需求激增的情况。部署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疫情财”,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民生供给稳定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5月28日至6月7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宗,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哄抬价格;二是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三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6月3日晚,荔湾区市场监管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荔湾区桥东市场某蔬菜档口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菜心价格为15元/500克,是当天广州市“菜篮子”公布的本地菜心平均零售价的3倍多。当事人在疫情突发后大幅度提升蔬菜价格,构成哄抬价格行为。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果断对其立案查处。

  今天,我们局将对媒体公开、曝光上述这6宗价格违法的案例,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拨打“12345”和“12315”热线进行举报。

  二是强化涉疫食品质量安全,全面抽查风险隐患。

  5月21日本轮疫情以来,我局陆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驻朴朴、肉联帮、美团、盒马鲜生、华润万家等企业,帮扶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并派出食品快检车进入荔湾区白鹤洞街、中南街、东漖街等封闭封控区域,对物资配送点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本轮疫情发生至6月7日,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保供企业等累计快检13.24万批次,合格率达到98.8%。

  为督促指导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履行分级分类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严格落实”。6月5日、6日,我局会同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到供销公司、华润万家、美团等企业开展保供应食品安全监督,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严格做好畜禽肉票证查验和台账记录,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加大对肉、菜、鱼等主要农产品的快检力度,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等项目,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分类分级防控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密切关注全市粮、油、肉、菜、蛋、奶和防疫物资价格变动情况,切实维护正常交易竞争秩序。同时,全面开展分级分类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督观察,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即刻完成,监管必见成效,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提供坚实的保障。

  谢谢!

  朱小燚:

  感谢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吴岳德先生的通报。刚才广州市公安系统杨炳升副局长通报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7个案例,刚才吴岳德总工程师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即将发布的6个案例。今天我们也请来了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先生,今天利用新闻发布的平台,为大家再次解读在当下疫情防控期间,大家需要重视、宣传的同时,也要遵守的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

  有请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发布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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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山: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风险防控专班,汇编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文件,开通涉疫文件审查“绿色通道”,认真做好涉疫法规规章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情况。

  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公约、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组成。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国际卫生条例》等国际条约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法规,《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人大及时出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授权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并报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法律法规及上述决定的授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发布通告18份,这些通告全都经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其中近期(今年5月29日起)新发布6份通告,主要针对分级分类防控、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了少数人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为大家简要梳理一下。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一是对妨害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未出现症状,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受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阻碍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对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对不配合流行病调查工作,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疫情严重地区流入人员,故意隐瞒流入经过,或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拒绝接受流行病学调查,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的处罚。行为人拒绝执行卫生健康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或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的通报就到这里。谢谢!

  朱小燚:

  感谢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先生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解读。我们重要的事情讲三遍,今天从一开始市卫健委陈斌副主任从卫健系统把相关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给大家作了简短的解读,刚才广州市公安局杨炳升副局长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吴岳德先生分别将相关案例进行通报,市司法局的领导也把相关国家和地方性的法规作了解读,请大家关注。

  今天我们也是非常关注广州市各个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稍后连线两个区,一个是大家非常关注的荔湾区,还有一个是南沙区。同时今天是高考第二天,昨天广州高考在国家和省的直接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下,首日还是非常顺利的。今天是第二天,大家也非常关注,我们今天连线顺序首先从荔湾开始,然后再到南沙区。稍后把镜头切给荔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隽先生。林隽先生从去年到今年多次出现在新闻发布中心的发布台上,特别是前几天在广州荔湾区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候,红红的眼睛作了一个非常坦诚的发布,也获得各个媒体的肯定。

  大家知道荔湾的疫情防控对广州的疫情防控来说是很重要的环节,这段时间荔湾的区委区政府,包括各个基层相关负责同志也是闻鸡起舞、星夜兼程,一直为我们打好疫情防控这场仗作全力的努力。

  我想大家也非常关切荔湾最新的情况,有请荔湾区常务副区长林隽先生在线上把荔湾目前的情况向媒体朋友,也通过今天的直播平台,可以向关注广州疫情的全国观众朋友进行通报,时间交给林区。

  林隽:

  谢谢主持人。

  目前,荔湾南片(芳村片区)已经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截至昨日已采样54万余份。近日新发现的病例都集中在封闭区域内或者密切接触者。今天芳村片区将进行第四轮核酸检测。

  随着封控时间延长,芳村区域居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首先是基本生活物资方面。我们发动多个电商平台参与保供应,配送范围全覆盖至封闭封控区域共9条街道,并紧急协调为相关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推动各大电商平台在封闭、封控区域的网上物资供应。

  对于封闭区的3条街,大概是16万人,采用国企平台兜底,其他平台补充方式供给。在白鹤洞街,经过多次磨合,我们的供应逐步向好,但还有些老旧小区,由于配送人员短缺,仍出现物资到了楼下,但上楼入户时间长的问题,我们已寻求市的物业管理支援,增加最后的几十米配送人手。对于中南街,前段时间一直由供销社提供物资保障,按照市里安排,今天我们增加了华润万家,将提升品种的多样性。由于中南街以村屋为主,很多居民地址不详导致无法精准送达,这里也请中南街的广大住户向所在社区取得准确的地址信息,以提高我们投放的准确性,对于东漖街,由于是后封闭区域,目前每个社区有2个平台兜底,其他平台作为补充,有出现群众在兜底其他平台下单,但是没有拿到货,街道已通知居民在可供货平台下单,近日将逐步增加平台。对于封控区域内的其他6条街,由于昨天发布的18号令停止了农贸市场,我们紧急调配资源,增加对生鲜超市、快递仓库的供应,请大家放心,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采购,避免扎堆聚集。

  这两天,我们专门组织了芳村范围第一批1204名快递小哥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他们将有序进入封闭封控区工作,争取恢复快递配送社会化,进一步提升配送效率。同时,为了缓解快递人手不足,目前正尝试使用无人车、无人机和机器人,持续提升封闭区内的物资供给能力。

  还有医疗保健方面。针对封闭区缺医缺药问题,已协调300余名市属医务人员进驻,支援9条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3家区属医院。对于孕产妇、老年人、定期透析和危重病人等比较紧急的情况作出了指引,由“三人小组”确认即可紧急送往指定医院。目前,荔湾区人民医院鹤洞院区已经改造为发热病人和疑似症状的医疗机构,调配了方舱CT等医疗设备支持。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经摸查,目前芳村区域有2600名孕妇,其中孕后期有300多人,我们区妇联和社区将直接为她们提供健康指导,我们还协调安排20多辆“爱心妈妈专用车”,负责接送她们到封控区定点医院做产检和分娩。

  还有高考保障。我们启用了隔离考点2个,对中、高风险及管控区域的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一对一”转运保障,并提前一天在封控区域进行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目前,共有数千名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支援荔湾,我们在石围塘街连夜搭建板房,为工作人员做好住宿保障。对于封闭区内3400多名“双低人群”、困境儿童和独居老人,我们免费提供三餐配送服务;同时,我们调拨1000多个“平安通”手环送到独居老人家中,为他们安心居家吃下“定心丸”。对于封闭区内的数百名外国友人,我们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对待原则,为他们提供同样暖心细致的关怀服务。

  借此机会我们也呼吁,在封闭封控区的居民群众能切实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到足不出户、非必要不外出。目前物资充裕,快递配送正逐步好转,希望大家不要下大单和抢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谢谢!

  朱小燚:

  非常感谢荔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隽先生在荔湾区一线,可以说是百忙的工作时间中把荔湾区这几天,特别是针对大家所反映的问题采取了比较有效而果断的措施,包括已经产生的效果进行了通报。特别是林隽副区长介绍到大家特别关注的保供物资,包括重点人群,包括林隽副区长讲到在荔湾区居住和生活的外籍人士,还有大家特别关注的孕产妇和老年人、独居人士,荔湾区调动各方资源,在国家和省的指导下,在市的配给单位支持下,这段时间我们能够感受到荔湾有困难,全市、全国支援,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荔湾区一线同志们真的是夜以继日、不辞劳苦。

  我想问林区一个问题,这段时间您的平均睡眠时间大概有多少?

  林隽:

  每天晚上都很晚睡,早上很早就要起来解决各方面的问题。非常感谢您的关心。

  朱小燚:

  非常感谢。

  刚才林隽副区长特别呼吁我们在封控区的人士一定要按照相关通告,包括今天几位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呼吁,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应该足不出户的市民就一定足不出户,相关专家多次提及这些事情,希望大家能够真正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支持荔湾区尤其是基层一线相关工作职责。非常感谢林隽常务副区长,也希望荔湾整个疫情防控工作能够越做越好。同时,也通过您转达在荔湾区一线,尤其在一线工作的基层,特别是社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志愿者,包括通过直播平台收看新闻发布会的,很多此时此刻可能是在家里,暂时牺牲了个人外出的自由的朋友,但是你们的牺牲、你们对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爱,将会获得大家更多的理解。谢谢你们。感谢林隽副区长,我知道您很忙,您就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上,感谢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

  接下来镜头切换到广州南沙区,广州南沙区副区长惠立新先生也是在南沙一线,在繁忙的工作中通过连线,把南沙一线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和大家通报一下。

  惠立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广东工作组工作意见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物资供应、物流、分配全链条管理,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定向保障,确保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不停供、不断档、不脱销。目前,区内居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一)物资保障机制协同高效。我们制定《生活必需品保供应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了“政府部门+保供企业+配送企业+社区”物资保障协调组,构建覆盖全区所有社区的疫情生活物资供应体系,确保区内群众所需生活必需物资保障到位。同时建立起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供应及市场监测机制,每天对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价格水平、物资调配等进行监测,确保市场物资持续供应和售价稳定。

  (二)物资保障供应稳定充足。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已对接保供企业48家,落实物流配送企业230多家,并建立24小时联络机制,协调全区35家重点超市加大进货量。目前,南沙储备粮数量可满足辖区常住85万人口约65天的消费,商品粮油能基本满足正常需求供应。每日可供应蔬菜约600吨、水果约500吨、水产品约300吨、生猪约550头。生活必需品现有供应渠道稳定,生活物资整体供应充足、品类齐全,可满足群众日常需求。

  (三)封闭区物资配送安全有序。珠江街嘉安花园封闭管理措施实施后,我区立即选定2家企业作为主力保供企业、备选保供企业,并开发设计线上下单配送小程序,提供8个贴心保障套餐,按居民需求不断丰富供应内容,居民线上下单,美团无人车协助接驳运输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协调小马智行提供60辆无人驾驶汽车,8辆无人驾驶重卡作为防疫专用车,配送应急医疗物资和大件物品。政府、企事业单位组成志愿服务团队,做好最后50米的物资服务保障,确保每一项物资都安全快捷送达居民家中。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抓好“需求、供给和监督”三方面管理,用“快、严、紧、实”的工作作风,抓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需求端管理,每天做好区内生活物资摸查及数据监测,紧密联系供应企业,在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居民有所“呼”企业有所“应”。二是加强供给端管理,协调区内外物资供应,加大管控区域生活物资保障力度,尽量采取“无接触模式”,安全便捷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多样化需求。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市场监察督导机制,重点在疫情封控管理区域安排督导监察员,实时掌握保供真实情况,发现市场不稳定的苗头及时处置,切实保障居民日常需求。

  谢谢!

  朱小燚:

  非常感谢广州南沙区副区长惠立新先生在南沙一线,把南沙这几天就疫情防控,包括一直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简要通报。可以说南沙疫情发生以来,大家可以看到南沙区委区政府整个应对措施非常果决,对人民生活和整个社会工作造成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也感谢包括惠立新副区长在内的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因为南沙是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南沙每一个动静大家都非常关注,祝愿南沙接下来依然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感谢惠区。您工作也很忙,您可以尽快回到您的工作岗位,感谢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

  接下来,把镜头转到广州高考应急指挥中心。昨天高考首日的情况,请谷局给我们作一个总体通报,同时,将今天高考第二日的最新情况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接下来,把镜头转到广州高考应急指挥中心。昨天高考首日的情况,我想请谷局给我们作一个总体通报,同时,今天高考第二日最新的情况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谷忠鹏: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主持人好。

  我现在身处广州市教育考试监控指挥中心,我背后的大屏能实时监控到广州所有考场,同时,也上连广东教育考试中心、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进行闭环监控。我身后是正在进行全市高考考试的调度会议(现场)。在座还有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局级联席会议的相关部门,以及特别成立的高考专班同志,现在在这里开展工作。

  昨天高考的整体情况,昨天上午语文考试有53186个人,下午数学考试是53181人,没有迟到的学生,整体保障是非常平安有序。对于高风险区和封控管理区需要转运考生进行专车专送的安排。启用724台小车、6台大巴,有序转运819名考生。同时做好100%考场空调、桌面和地面消毒工作,整个防控工作还是比较到位的。整体来讲,昨天各考点考试秩序井然有序,试卷发放安全到位,周边环境良好,考风考纪良好。

  昨日上午,同样在这个现场,王曦副省长赴广州市视察,也对各个区特别荔湾区的考试情况进行调度,对广州市的工作特别是荔湾区的考试工作给予肯定,指出荔湾区作为疫情形势最复杂的考区,任务艰巨,为最有难度的高考工作树立了新标杆。同时,王东副市长也到了市教育考试指挥监控中心检查开考情况,通过视频系统进行网上巡查,对广大考务人员提出新的要求。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巡查组开展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巡查,指出问题、作出整改。相关部门,像我旁边的公安、交警、交运、电力、环境、卫健及疾控等这些部门都派驻现场,处理发生的相关问题。包括像昨天上午封闭封控区的交通运营保障是非常有序的,大家可能也通过相关视频看到现场的情况,非常震撼。这都是我们相关部门共同保障的结果。

  接下来,我简单介绍一下今天上午考试的情况。今天上午是物理科和历史科的考试,10:15已完成了考试。整体情况是,物理科应考33673人,实考32915人,缺考比例是2.25%;历史科应考21227人,实考20262人,缺考考生965人,缺考率为4.55%,总体正常。大家都很关心的市八医院两名考生情况,据现场反馈以及现场监控看到,两名考生今天体温正常,精神状态都很好,而且有一位考生昨晚睡得很好,医护人员送早餐的时候才醒。今天上午的考试非常顺利,有一位考生据说平时成绩较好,考试的时候发挥得非常好。另外还有广东近年来首位盲人考生,今天考试的情况也非常正常。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所有考务人员将齐心协力,把今年的高考保障得平安有序。广州市有信心继续维持一个平安、良好的考试秩序,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打赢平安高考和疫情防控工作双胜利贡献广州力量!

  谢谢!

  朱小燚:

  非常感谢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谷忠鹏先生的介绍。大家看到旁边还是在进行调度会议的,谷局也是非常关注和支持我们的新闻发布工作,昨天就把高考首日的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将今天上午高考第二天开考的相关工作情况也作了非常简洁而精准的通报。可以说广州高考一直是备受关注的,尤其今年疫情之下广州的高考受到各界关注。我们也感受到昨天高考首日顺利以来,各个媒体包括央媒、省媒、市媒,尤其广州保障今年疫情之下的高考各项细节保障、温暖保障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肯定。

  昨天和谷局通电话,教育行政部门感受到今年受到疫情影响的各位学生、考生、年轻的孩子们、家长们,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们都非常理解和支持。以及谷局介绍的大家是高度关注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病区专门设置了两人两个病房的考试区。刚才谷局也传递了好消息,当然各位媒体朋友都非常理解家长和孩子,注重保护他们的隐私,同时也给他们提供更好的考试环境。遇到疫情谁都不愿意,但是听到谷局介绍在市八医院的两位孩子状态挺不错,没有出现发热的症状,而且是睡眠很充足的情况,我们都放心了。此时此刻也和谷局、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包括为考务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的交通、地铁、公安,昨天第一天、今天第二天,明天还有一天,我们希望把今年疫情之下的广州高考做成温暖羊城、温暖广州的故事,同时为整个疫情防控工作作贡献。

  借这个机会,今天很多媒体向广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市区各级考务一线各个考点的所有工作者问候,希望你们也注意劳逸结合、休息,我们共同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者。谢谢您。

  接下来回到新闻发布现场,今天在发布厅就坐的各位专家和职能部门同志将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问题,请各位记者朋友在提问前先通报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谢谢。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公安局杨局,在疫情期间市民还有很多办证、审批等事项需求,公安部门要怎么保障这些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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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炳升:

  感谢您的提问。

  我们首先鼓励市民尽可能使用网上办理服务。近年以来,市公安局大力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跑次、减时限“四减”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已经实现了193项市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可以网上办。100%最多跑一次,其中190项办事是不用跑。在疫情特殊时期,“金融机构安防设施建审验收审批”,对设施等级保护的系统备案等事项现在也实现了网上办、直接办。结合寄递服务,做到完全非接触式办理。

  5月23日以来,全市公安审管部门通过不见面审批渠道,共办理业务超过5.9万宗。鉴于目前公安政务服务大厅日常人流还是比较大,当前为避免交叉感染,助力疫情防控,我们建议如下:

  一是非生产经营急需的,可以适当暂缓申办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二是已经申办的,优先采取结果文书寄递方式;三是准备申办的,尽量选择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网上办事渠道办理。确需现场申办的,进入办理大厅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穗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

  谢谢!

  朱小燚:

  感谢广东广播电视台媒体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杨炳升先生的回应。

  疫情期间,在确保疫情防控有序的前提下,把相关审批、办证服务依然做得很好。

  南方都市报记者:

  近期,广州市各大国企、商超和生鲜店都在为封闭封控区域的居民提供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想问一下在分类分级的防控期间,针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有没有具体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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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岳德:

  感谢您的提问。

  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分级分类期间食品安全隐患,严守食品安全质量底线。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各个供应企业要切实履行分级分类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严格落实”,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指导督促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严格落实食品和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做好畜禽肉票证查验和台账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重点检查进口冷冻食品“五证一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和随附追溯码)。码不齐的冷冻食品不得上市流通。

  二是严格落实质量把控。指导监督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加大对“肉、菜、鱼”等主要农产品的快检力度,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等项目,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依规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回流市场;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障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是严格落实过程管理。要求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散装食品销售过程控制,分装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分装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避免交叉污染风险,分装食品标签要按有关法律法规标注。

  四是严格落实配送规范。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在运输、配送食品时,要使用安全、无害的设备、工具、容器,防止食品污染,以及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杜绝因长时间脱离冷链造成的食品变质,坚决杜绝分级分类防控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知道在一些封控封闭管理区里的居民可能在疫情的压力下,由于长期居家,会有心理上的压力,如果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就医,有什么样的渠道?另外心理热线的运行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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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红波:

  谢谢您的提问。

  一是针对荔湾区封闭封控区域的居民而言,我们在明心路36号正门设置了应急门诊,具体做法是对封闭区域患者而言是由社区“三人小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环节的身份证资料等信息,到应急门诊取样药。

  二是对于封控区域的患者而言,由社区工作人员或者每户固定的外出采购人员,需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持身份治疗卡、病历等信息到医院应急门诊治疗。除了应急门诊以外,在广钢新城医院组织精神专家、团队组建了临时的精神科病房,为荔湾区(南片)芳村居民提供心理疏导、上门巡诊、住院等服务,切实解决芳村片区的患者就医问题。

  对于广州市其他非封闭封控区域的居民就诊而言,非封闭封控区域的医疗资源是比较充足的,有很多综合医院心理科提供住院服务,包括中大三院、省医、省二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各个区也有精神专科医院,各个社区服务中心也有社区专职的医生,还有很多民营精神专科医院可以提供服务。

  除了线下就诊以外还有线上的就诊方式,一是互联网医院,可以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和剂药服务。非封闭封控区域是通过顺丰快递配送,封控区域内的送药到家服务是由医药配送公司协调第三方配送车辆,按照防控要求送达政府指定的代收点,由社区人员或者志愿者送药上门;二是心理热线。广州市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热线是24小时免费的“020-81899120”,为市民提供心理疏导、就诊指引和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服务。自疫情以来,这条热线的来电量是明显增加的,从平常日均100左右的来电量增加至近一周日均400多。所以我们也增加了人手,目前一共有30多位专职的专业心理指导师和精神科医生在接听电话,提供心理疏导,近期接线率都维持在50%以上。

  谢谢!

  朱小燚:

  感谢凤凰卫视记者提问,也感谢多次来到新闻发布现场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副院长、精神心理学专家何红波教授的讲解。这段时间大家特别关注,特别是封闭封控区域,不同年龄层,包括市教育局通报有很多年轻的孩子刚好在这样一个季节中,以及昨天高考的巨大压力,各个不同年龄层、不同的生活状况下或者工作的环境中都有不同的压力,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为什么这次都请了专家?因为专业的事情还是由专业的人士来进行引导性解决。同时还有志愿者心理热线“020-81899120”24小时开通。我觉得心理上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要犹豫,第一时间找专业人士或者专业志愿人士帮忙共同把心中的结解开。同时,这段时间也呼吁在封闭封控区域,以及身边还有很多未在隔离区的人士,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上温暖,我们共同把整个制度优势,花城友爱精神,同舟共济的优势发挥到极致。非常感谢何院长的回应。

  总台记者:

  刚才广州警方通报了7个案例,请问刘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公民和组织进行健康上报和服从抗疫管理方面,目前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对于拒不配合,抗疫管理的人员他们有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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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涛:

  谢谢您的提问。

  我觉得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特别是在当下特别有意义。对于刚才媒体朋友提的第一个问题,有哪些法律法规,刚才相关部门的领导已经作了比较详细的解答,我就不再重复了。第二个问题,对于拒不如实健康上报,拒不配合抗疫管理的人员应当承担哪一些法律责任的问题,我想从三个层面进行回答。

  一是服从抗疫管理,如实进行健康上报,是每个个人、每个组织的法定义务。对这个要求进行健康上报和服从抗疫管理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还有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做出来的决定所作出的规定。这些是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的,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个人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我们法律界有一句名言:对于个人来说绝大部分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义务是必须履行的。

  同时,我也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作出上述规定的法律法规,在这些不条款里用的字眼都是应当、必须,比如刚才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引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注意到,这条是这么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什么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属于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对于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来说,如果任何人违反了这些强制性法律规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个方面,如果个人或者组织不配合健康上报和防疫管理,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就会承担行政、刑事和民事三种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

  2.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通过公布,把新冠肺炎纳入到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的调整范围,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如果在抗疫过程中,任何人违反了法定义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就有可能构成妨碍传染病和防治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犯罪行为。

  3.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得非常明确,如果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某个人拒不履行流行病学调查、不如实健康申报,导致别人被传染上新冠肺炎了,被传染的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这个人承担赔偿经济损失、身体损害的民事责任。

  最后,还要提醒广大市民,在目前战疫防控的关键时期,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第一位的,个人权利的行使是第二位的。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以公共利益保护和公众健康优先为原则,积极配合政府依法开展的各项防疫措施,服从抗疫管理。

  谢谢!

  朱小燚:

  今天特别邀请了广东省人大常委、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先生。刘涛先生是广东广州法律界的专家,也是数次来支持我们新闻发布的工作,今天在这个时间节点上,除了卫健委、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职能部门,今天司法局、律师协会对我们在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指导我们如何更好地懂法、知法、守法,同时宣传好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刘涛会长讲到两句话,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整个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刘涛会长讲到法律界有一句名言:“绝大部分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履行。”刘涛会长在解读最后还讲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第一位的,个人权利的行使是第二位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今天新闻发布会邀请了这么多位公检法司系统和专业级人士为我们解读。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法治广州,我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讲的一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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