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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如下:
2017年,广州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同意,市农业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17年4月17日印发《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规字〔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准确了解和把握政策,我们对《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解读。
一、关于《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
2016年8月,根据市财政部门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专项资金”、“广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专项资金”、“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3个专项资金整合为1个专项资金。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该专项资金设为“广州市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做好该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并结合广州农业发展的实际,联合市财政制定并印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
二、关于《管理办法》制定的过程。
2015年12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赴杭州、上海、天津就专项资金整合进行了调研。2016年,我市开始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相关工作。2017年2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农业局、财政局征求了意见。3月,通过了专家的廉洁性评估,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总则,支持对象、重点领域和扶持方式,申报和核实,资金拨付与管理,部门职责与分工,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附则共七章二十六条。
四、关于专项资金整合的原则。
一是整合后专项资金额度与整合前3个专项资金额度总和保持一致,专项资金整合后额度为9600万元。二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方向在整合前3个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基础上扩大了扶持范围,包括: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现代种业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发展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发展重点工作,根据需要确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不固化安排,加大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
五、关于《管理办法》与已有规范性文件的协调性
《管理办法》与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保持协调一致。广州市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验收按照《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规字〔2016〕1号)执行。对于“以奖代补”项目按照《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农规字〔2016〕2号)执行。用款单位属区级单位或由区组织申报项目单位,按照《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办法》实施预期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效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对农业发展的引导与带动作用,推动和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具有可预期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