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评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支持: (一)对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3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00万元。 对于特别优秀的金融领军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补贴资金上不封顶”的原则研究办理。 (二)对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 (三)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评定当年补贴5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 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的上述人才,在获得补贴起须连续三年每年向市金融工作部门报备工作动态,如工作不满一年即离开广州到外地任职须全额退回补贴,不满两年须退回补贴的60%,不满三年须退回补贴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