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7号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来源:市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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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7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番禺康乐园等老旧小区建设管理的建议》由我市政府办理。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有关办理情况如下:

康乐园属于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自1985年建成交付使用后,于1995年实施小区封闭管理。2014年前,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代管,但近2年,不断有居民对康乐社区居委会的物业代管资格提出质疑,为此,康乐社区居委会也分别向番禺区交通局和番禺区物价局申请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但基于居委会仅是作为居民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法取得物业管理的主体资格。面对业主的不断质疑,康乐居委会只能退出小区的物业代管,并就小区的管理模式召开业主大会,让全体业主表决选择是否引入物业管理,但表决结果未能取得“双过半”通过(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

康乐社区居委会结束对康乐园物业代管工作后,2014年底,小区部分居民自发成立车管小组,对小区车辆进行管理,由于车管小组不是经营主体,没有收费许可,对小区业主车辆筹集费用进行管理又未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故此在管理运作时遭到业主的质疑和投诉。小区的卫生清洁则按照番禺区市桥街开放小区管理方式,由居委会收取每户每月10元的卫生清洁费,聘请保洁员为小区提供清扫保洁服务。

就康乐园现状,结合番禺区市桥街老旧小区建设管理实际,番禺区下一阶段将采取如下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引导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下一阶段,番禺区市桥街将加强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社区宣传栏、派发宣传单、社区QQ、微信公众号、社区专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明业主委员会对社区建设发展的作用等,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大力营造物业公司依法管理,居民业主积极履行义务,相互配合、文明有序的物业管理氛围。同时,发挥组(楼)长、党员代表、社区志愿者的骨干力量,通过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熟识、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管理,树立“谁享受,谁付费”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推动社区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落实业务指导、驻点联系等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社区法律服务人员资源,为业委会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引导业主依法履行权利,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服务。

(二)结合实际,加快解决小区楼道照明问题。

由于康乐园没有物业管理,也未设立物业维护基金,楼梯灯原则上由本栋楼住户共同集资安装,并由住户共同分摊电费和维护费。目前,个别楼宇通过协商安装了楼梯灯,但不少楼宇由于意见不一,或没有牵头人等原因未能成功安装。鉴于康乐园等老旧小区楼道照明问题普遍存在,番禺区市桥街经与番禺供电部门协商,达成以下解决途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和协调,梳理需要安装楼梯灯的楼宇清单,征得业主同意后进行集资安装和维护,共同分摊计量表后的各项费用,计量表前接入工作及安装费用由供电部门负责。

(三)推进网格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结合当前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网格员对康乐园等老旧小区的日常巡查,建立老旧小区基本情况、需要整治改造的项目等工作台帐,有效掌握老旧小区楼宇的相关信息。联动辖内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深入了解老旧小区的动态信息和重点服务对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切实解决业主的真实需求和公共问题,逐步实现老旧小区的精细化管理和差异性管理。

(四)加强培训,培育社区骨干队伍。

一是加强社区专职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从政策法规到具体操作着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社区专题活动,培育社区组(楼)长、各类义工团队的骨干力量,引导、带动更多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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