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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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毛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广州核心引擎作用,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30339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于3月22日与您进行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充分发挥广州核心竞争优势助推海洋强省建设

  (一)发挥海洋科技资源优势,集聚海洋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强大动能。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建设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市政府积极推动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中科院、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以下简称广州海洋实验室),与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合作创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列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深海科技创新中心投入使用。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建造稳步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正式启动建设。我国首座深水科考专用码头在南沙启用,广州科研单位参与南海岛礁建设和海域天然气水合物两轮试采,获党中央、国务院联合表彰。30家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促进交流合作,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我市作为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逐步增大。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支持力度,制定海洋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编制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深海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等领域,与国家相关单位共建国家深海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加快建设冷泉生态系统等大科学装置,不断提升海洋基础科学研究优势。

  (二)发挥产业体系完备优势,加快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支撑广东省实体经济发展。广州作为中国三大造船基地之一,聚集了广船国际、黄埔文冲、英辉南方等20余家船舶制造企业。积极落实《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印发实施《广州市现代高端装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海工装备列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工程,推动船舶大型化、智能化、集成化、绿色化发

展,加快船舶制造企业不断向高端化、高附加值船型迈进。

  下一步,我市将鼓励造船龙头企业申报全省海工装备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争取在可燃冰开采、深海渔业装备、LNG装备、高压临氢急冷炼化装备、深远海风电运维装备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

  (三)发挥海洋科教资源优势,吸引专业人才和高端机构集聚,打造我国南方海洋科学人才高地。我市目前拥有海洋领域的两院院士7位、涉海高校18所、省部级以上海洋领域实验室32个、涉海科研机构58家,是我国海洋科研教育重镇。我市积极与港澳、中科院、国内高校和央企开展合作,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并开设海洋相关学科,引入广州南沙地大滨海研究院、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中船大湾区创新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推动以广州航海学院为主体创建广州交通大学,广州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同时用好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向广州海洋实验室下放海洋人才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在广州市地质调查院设立“广州市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和自然资源工程海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海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推动海洋科技人才数量持续增长。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海洋领域产学研一体化建设,鼓励高校设立海洋相关学科,支持企业和高等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发挥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作用,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落实人才保障政策,用好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激发人才活力,不断提升广州海洋科技核心竞争优势。

  二、积极将南沙打造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高地和南沙重大战略性平台作用。印发《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高起点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南沙区核心地位。将海洋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广州市和南沙区“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相关“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聚焦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开展广州海洋产业功能区布局研究,规划广州海洋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突出南沙海洋核心区功能。以明珠科学园为核心区,加快建设南沙科学城,重点发展海洋科学,建设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技术重要策源地。印发《南沙区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将现代科技海洋产业链列入“十四五”时期南沙区重点打造的产业链,由广州海洋实验室作为现代科技海洋产业链的总链主企业。出台《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2022版)界定指引》,将深海勘测、海洋能源开发等8大海洋领域27个小项纳入南沙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南沙湾、龙穴岛北部海洋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集聚优势,重点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等保障国家能源和粮食安全的海洋全产业链,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推动现代科技海洋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争取南沙先行启动区内更多涉海产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吸引有关企业落户南沙。

  三、强化省域沿海城市全产业链合作

  (一)加强广深海洋经济联动发展。广州港与深圳港等珠三角港口开展合作,开通广州南沙、新塘、滘心至深圳港的水上客运航线,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南沙科学城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联动协同发展,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广州海洋实验室依托香港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成立实验室香港分部和深圳分部,汇聚大湾区科技力量。广深两市分别编制海洋发展相关规划,拓展产业合作领域。

  下一步,广州和深圳将深化港口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对接,加强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领域深层次合作,探索共建海洋产业合作区或合作交流机制。

  (二)广州发挥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打造环珠江口海洋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走廊。我市主办大湾区科学论坛,设立海洋科学等分论坛,2023年举办广州海洋强市创新发展专场,打造大湾区海洋产业科技融合发展高端平台。发挥我市在海洋水产种质育苗、装备制造、冷链物流、智能观测等方面优势,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发设计的波浪能与养殖集成平台“澎湖号”在珠海示范应用,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体系进一步发展。加入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开发广州南沙到珠海桂山岛、外伶仃岛旅游航线,在南沙举办第十五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加强海上丝绸之路保护,联合澳门等城市,牵头组建海丝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

  下一步,我市将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向海发展,在南沙、黄埔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与港澳在航运、科技等领域深化合作,强化与东莞、中山、珠海等珠江东西两岸联动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等海洋产业,共建海洋科技创新走廊。

  (三)推进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支撑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加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大力推进南沙港区码头、仓储、航道等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大湾区首个全自动化码头南沙港四期投入使用,建成国际一流的集装箱、粮食、汽车码头集群,巩固国内最大的内贸集装箱港地位。2022年,广州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486万标箱,其中内贸集装箱1455万标箱;共开通集装箱航线260条,其中外贸班轮航线154条,通达世界主要港口。2022年广州港开通海铁联运班列36条,全年海铁联运量完成25.2万标箱,同比增长61%。在大力发展航运服务业方面,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业务。出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兑现航运类奖励。落户广州航运交易所,推动交易所建设航运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资讯中心和经济运行监测中心,逐步建成华南地区最大船舶资产交易服务平台。成立广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启用全国首个线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累积实现风险保障金额约300亿元。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办理。

  下一步,我市将争取粤港澳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年底在南沙挂牌,借助香港在国际航运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港澳元素加入海洋产业链合作。加快南沙港区五期、国际通用码头等工程前期工作,做大做强海铁联运、多式联运业务。强化广州港枢纽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港航大物流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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