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共41条。广州市公安局在起草说明中称,该《规定》涵盖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对公众具有良好的行为导向,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有法可依。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根据不同区域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市民实际需求,可以适度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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