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函〔2024〕25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新滘东路北侧储备地块(AH0902、AH09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海珠区新滘东路北侧储备地块(AH0902、AH09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东晓路东侧地块(AH021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金融城西区临江大道北侧地块(AT08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河柳街地块(AL01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新光快速东侧储备地块(BA01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化区政府储备用地(FC0102、CH02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怡新路以南地块(AB31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罗冲围松溪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8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