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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市人社局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是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

    一、拟招聘人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17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建筑施工技术教师

2

1、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建筑结构教师

1

1、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

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工程测量教师

1

1、工程测量、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工程造价教师

3

1、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注册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建筑施工管理教师

2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建筑施工组织教师

1

1、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建筑制图教师

2

1、建筑工程、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建筑装饰教师

1

1、建筑学、建筑装饰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心理辅导教师

1

1、心理学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985211院校毕业;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1、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2、坐班,归学生科管理。

数学教师

1

1、数学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985211院校毕业;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体育教师

2

1、体育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注: 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为1973年1月1日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岗位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但聘任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3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测量实习指导教师

1

1、工程测量、建筑类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建筑施工技术实习指导教师

1

1、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程造价实习指导教师

1

1、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 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为1973年1月1日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行政管理岗位(4人)

    1、拟聘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办公室干事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等相关文科类专业;

3、中共党员;

4、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6、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招生就业指导科干事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5、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教务科教务员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5、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总务科总务员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注: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3年4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以及小一寸证件相3张。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1号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www.gzjg.net),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

    (5)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请。

    (6)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2、面试

    (1)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招聘岗位数员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2013年5月4日—5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A.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面谈占40%;

    B.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实操(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实操占60%,面谈占40%;

    C.行政管理岗位,包括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占60%,面谈占40%;

    (4)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进行聘用,学校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确定新的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所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本公告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网站发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联系人: 郑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54484,020-36254716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审发:党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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