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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解读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9-08-08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事关市民幸福安康,在向社会传播生态文明成果,推动生态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在广州市各界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取得了突出成就:水域被占用面积不断减少,水质迅速提升,相关水域水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逐渐好转。然而,与广州市快速增长的经济水平相比,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和生态城市的目标相比,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定问题,其中在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规定方面主要体现在:

(一)现行管理体制对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规定较为模糊、笼统

目前,从广州市水域环境治理现状来看,对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规定有所欠缺,针对“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这一概念的定义仅有模糊的规定,而具体什么是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多大等方面都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各行政部门之间互相协作但缺乏统筹规划,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各类主体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一直存在,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管理精准化、集约化无从谈起。

(二)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实际面积广阔,管理难度大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工作范围包括163.22公里的珠江广州段、全市在册1368条河涌、21座水库、9个湖泊,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很难达到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因此,对于全市水域环境的管理,必须在明确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基础上,抓大放小,提高管理效率,以实现从重点到全面的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

二、关于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划定

《通告》在《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基础上,结合我局PPP环卫一体化项目,以及各区属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不一、标准不一等情况,明确了我市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划定的两个主要问题,其一是珠江广州河段中心河段责任区范围,其二是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通过集约化、精准化的方式,有利于提高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效率。《通告》在借鉴外省市做法以及类似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规定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市水域分布的现状提出了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划定标准以及具体要求,通过对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进行具体定义和明确划分,以期加强各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共同促进我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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