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频解读内容如下: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6年11月25日起实施的《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穗卫规字〔2016〕2号),对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相关奖励优待政策进行统一规范。2018年以来,国家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省的系列部署,我市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法律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委机构改革之后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延续,启动对该《通知》的修订工作。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
(三)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通知》,主要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修改相关组织实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名称;二是根据上位法的修订对相应法律依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包括:
(一)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
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不再保留“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称,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表述。
(二)调整上位法依据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下简称《市规定》)已于2019年9月16日经市政府第15届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4日公布。根据《市规定》:“《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维护法制统一,对《通知》中涉及该规章的表述修改为《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