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话你知 > 文字解读

【音频解读】《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08
来源:本网

  音频解读内容如下:

音频解读《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6年11月25日起实施的《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穗卫规字〔2016〕2号),对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相关奖励优待政策进行统一规范。2018年以来,国家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省的系列部署,我市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法律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委机构改革之后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延续,启动对该《通知》的修订工作。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

  (三)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通知》,主要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修改相关组织实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名称;二是根据上位法的修订对相应法律依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包括:

  (一)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

  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不再保留“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称,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表述。

  (二)调整上位法依据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下简称《市规定》)已于2019年9月16日经市政府第15届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4日公布。根据《市规定》:“《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维护法制统一,对《通知》中涉及该规章的表述修改为《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


相关附件
政府网站找错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