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我市作为106个重点城市之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经省国土资源厅厅、省农业厅审核后,以省政府的名义,于2016年1月29日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审定(已完成)。 第二季度:完成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外围各区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汇交工作。 第三季度: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经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审核通过,及国家、省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各项控制指标后,指导各区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验收准备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市级验收。(如国家、省工作延迟,本项工作相应延迟) 第四季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土规调整完善方案中一并报批确认。(如国家、省工作延迟,本项工作相应延迟)
已完成。 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于2016年1月29日经省政府同意上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已通过对我市上报成果的审查,并于4月21日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下发了对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论证审核意见。该意见认为我市划入的耕地质量和数量符合两部规定要求,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根据审核意见,报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后,正式向我市下达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此外,市国土规划委对中心城区外围7个区(含白云区北二环以北和黄埔区九龙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已审查完毕,并于4月底前向各区下达划定任务。2016年8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下达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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