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 第一季度:成立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草拟《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集团采购(GPO)实施方案。开展部分重点领域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制定《广州市2018年广州市药品日常监管检查计划》《广州市2018年药品抽验工作计划》。 第二季度:修改完善《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联合体医疗费用付费有关政策;草拟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集团采购政策文件并组织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文件,组织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工作;启动第二轮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建立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制定广州市2018年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跟踪检查方案,组织实施GMP、GSP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开展对广州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抽验工作。 第三季度:印发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集团采购政策文件;继续推进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集团采购有关经办准备工作。持续组织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或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及开展对广州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抽验工作。 第四季度:初步形成《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开展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集团采购工作。落实中医及民族医价格调整政策,完成第二轮动态价格调整;研究取消耗材加成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开展公立医院和药品零售机构价格监测试点。通报2018年开展GMP、GSP跟踪检查及药物抽验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有效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