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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6-12-01
来源:市质监局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CJ/T392-2012《炊用燃气大锅灶》、CJ/T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187-2013《燃气蒸箱》等标准,对气密性、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结构与材料、燃烧工况、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热负荷准确度: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体现在中餐炒菜灶的热负荷实测折算值与铭牌标注额定值的偏差不在标准规定的±10%范围内。热负荷是体现燃气具产生热能产出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客户购买时参考的主要依据之一。造成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厂家检测手段不完善,不理解相应的标准要求且不清楚燃气具的热负荷值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随意标注相应的热负荷值在铭牌上。该项目的不合格轻则误导消费者,重则会引起燃气气源匹配错误,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2.燃烧工况: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体现在干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工作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死亡。不合格原因是厂家没有对燃烧器、火排等进行严格调试,产品出厂时没有达到最佳燃烧状态,导致燃烧不充分造成的。

3.热效率: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体现在中餐炒菜灶的热效率达不到标准要求。热效率是燃气灶具的关键能效指标,其体现的是能源的利用率,热效率过低会造成能源的浪费。不合格原因是厂家检测手段不完善,难于对燃烧器、火排等结构进行科学的调试,导致燃气燃烧时达不到最佳状态造成的。

4.标识: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体现在铭牌未按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编号及日期。产品的铭牌是它的身份证,铭牌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漏标信息,会对产品的溯源产生影响,同时会让用户对产品信息产生疑惑甚至导致误操作。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每台燃气产品对应的是一种气源,选购时必须与自己所用气源条件一致。使用气源错误,会导致燃烧工况恶化,甚至不能工作,后果十分严重。

2.要优先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大企业设备先进、检测手段完备、管理水平高,其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售后服务优良。

3.安装和使用时应按说明书正确安装、操作,确保使用时不漏气,燃烧正常;停止使用时,要关闭气源。而且还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气密性,并注意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维护或更换。

4.对于使用交流电源的燃气具产品,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此种装置在漏电情况下可以最大的避免人体遭到伤害。

2016年广州市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整改情况

1

广州天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餐燃气炒菜灶

----

ZCT1G-30A

201601/201601-02

不合格

热效率(11B类);燃烧工况(6A类);热负荷准确度(5B类)

整改复查中

2

广州市国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中餐燃气炒菜灶

----

ZCYG1-40A

201688

不合格

燃烧工况(6A类)

整改复查中

3

广州市穗厨厨具有限公司

商用节能炉灶

----

单炒单尾

20168

不合格

标识(13B类);热负荷准确度(5B类)

整改复查中

4

广州天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餐燃气炒菜灶

----

ZCT2G

201601/201601-02

不合格

热效率(11B类);燃烧工况(6A类);热负荷准确度(5B类)

整改复查中

 

附件:2016年广州市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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