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HG/T2727《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HG/T3075《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HG/T3738《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JC/T438《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LY/T1206《木工用氯丁橡胶胶粘剂》、GB19340《鞋和箱包用胶粘剂》、QB/T2568《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道系统用溶剂型胶粘剂》、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14683《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074《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GB30982《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对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压缩剪切强度干强度、压缩剪切强度湿强度、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粘结强度、低温稳定性、初粘性、剥离强度、耐热老化性、剪切强度、蠕变性、标志、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正己烷、卤代烃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剥离强度
本次抽查有1批次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此项目反映胶粘剂粘结材料的牢固程度。影响胶粘剂粘结性能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生产时所用的原材料、催化剂、增塑剂、填充剂、各种添加剂、溶剂和生产工艺、配比等。同时,一些企业对生产的工艺、配方不熟悉,或者对原材料和成品缺乏配套的检测手段,又或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都会直接影响胶粘剂的粘结性能。总而言之,胶粘剂产品的粘结性能指标不合格,就意味着该产品使用效果差。
2、甲苯+二甲苯
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的甲苯+二甲苯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200g/kg,实际检出值为310.4g/kg。目前,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苯化合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它可以引起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也被医学界公认。甲苯和二甲苯对皮肤和粘膜的刺激性较大,对神经系统的损伤比苯还强,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过多地加入了甲苯、二甲苯溶剂量,或者是使用了由煤焦油提炼的劣质的甲苯、二甲苯。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认准正规生产厂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购买和使用胶粘剂时,首先要注意产品使用说明,了解其使用场合,适用范围等。其次,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的胶粘剂,其产品标识上必须标明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及其有害物质名称与限量的指标。不宜选用外包装粗糙、容器外形歪斜、使用说明等文字印刷模糊的商品。此外,还要注意检查胶粘剂的外观,购买前要开桶查看,好的胶粘剂产品胶体应细腻,无分层,无沉淀,色泽均匀、鲜亮,粘度适中,白乳胶产品在开启容器时应无刺激性气味。
附件:2017年广州市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doc